退货政策
退货总则:
康佳集团承诺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(以发票日期为准)15日内,如商品及包装保持康佳集团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,我们将提供全款退货的服务。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: 1.任何非由康佳集团出售的商品; 2.任何已使用过的商品,但有质量问题除外; 3.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。
特殊说明:
1.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(以发票日期为准)7日内,如出现质量问题,请客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联系,办理检测报告。如果检测报告确认属于质量问题,请客户与康佳集团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货事宜。退货时,请您务必将商品的外包装、内带附件、保修卡、说明书、发票等随同商品一起退回。
2.数码/电视类商品如果自身携带的产品序列号与康佳集团售出的不符,不予退货。商品已打开塑封包装或撕开开箱即损贴纸不予退货,但有质量问题除外。
3.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: a)将商品存储、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; b)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误用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; c)食物或液体溅落造成损坏; d)商品的正常磨损; e)商品经过调整、修改。 f)非质量问题。
4.康佳集团原因造成的商品退货,将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相应配送费,计算方法如下: 商品退货返还的配送费 = 已支付配送费 x (包裹中的退货商品数量 ÷ 包裹中的商品总数量)
客户原因造成的商品退货,客户将承担退货的配送费;如果您的地址支持上门办理退货服务,并且您的订单原送货方式选择的也是送货上门,我们将为您上门办理退货并收取5元的取货费;非上门办理退货服务的订单,请您将需要办理退货的商品寄回,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退货,并将退货款项退至您的虚拟帐户或礼品卡中。
康佳集团将秉承“以客户为中心,以诚信为准则”的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及服务,但对于任何欺诈性行为,康佳集团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本规则最终解释权由康佳集团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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